时间:2020/6/3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日前,青岛宁安路小学一名多动症随班就读学生引起了争议,同学家长发帖称该学生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多次、频繁影响了课堂教学秩序,甚至出现了伤害其他同学的事情”、引发“全班罢课”。此外,家长还表示此前并不知情该生是一名“随班就读生”。校方对此事也进行了回应。具体来看怎么回事!

9月12日,青青岛社区用户“手机用户”在青岛论坛发帖:

全文如下:

 9月10日,全社会都在向教师群体送去祝福,可宁安路的袁老师却在自己的课堂上,被自己的学生又踢又打!   有一位同学打老师、手指戳同桌眼睛、用书包打同学,以致好多同学有捂耳朵躲桌子下面的,有吓得教室里乱跑的。   上午的4节课,这位同学大闹课堂4次,严重影响了课堂教学秩序,也严重威胁着老师和其他同学的人身安全,而这样的日子,袁老师和这个班级的同学,已经经历了一年多。   这个同学在课堂上想哭就哭,想闹就闹,躺地上撒泼打滚干扰教学秩序,连亲妈都又又打还连带着老师和其他同学。   这一年,全班40多个孩子,几乎被打了个遍,打的同学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有的同学看到他去了厕所,连厕所都不敢进,对于一年级的孩子来说,天天在这样的环境中学习,他们的身心在经受着咋样的折磨和恐慌?   找学校,学校说,他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让妈妈陪读,这位妈妈也保证了不再出现伤害同学的情况,可昨天,为何又再次上演?所谓的陪读形同虚设,只是课间进去看看。   昨天用手指戳同学眼睛,明天会用什么戳?今天戳这个同学,明天又会戳哪个同学?哪位家长敢让孩子继续给某同学陪读?   请问青岛市教体局、市北区教体局的各位领导:这个同学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那么,其他40多个孩子就没有权利?他们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同时,还得给可能有精神(或心理)有问题的孩子来陪读吗?这是他们的义务吗?   请问:1、不管某同学是否有暴力倾向或其他问题,都可以和其他孩子一同享受义务教育吗?如果是您的孩子,您敢让自己的孩子继续“陪读”吗?我们是再也不敢了,我们只能给孩子请假在家。   2、请问:问题发生后,巩敏校长不是正面对待、主动与家长沟通,而是层层施压逼迫家长删帖,这个是解决真正问题的态度吗?   3、班主任袁老师动辄就逐一代表学校做家长工作,要求服从大局。请问您所谓的大局,就是让我们的孩子生活在恐慌与不安全感之中,而家长需要遮目不见吗?我们还能相信您是真正爱孩子的吗?   4、市北教体局的官老爷们,专人看帖作出维护自己声誉指示的同时,是不是真沉到基层看看巩校这些小官僚的嘴脸,问问孩子们和家长的切身感受为好呢?教育,需要责任与爱,不要玩伎俩!

不久校方在跟帖中做出情况说明:

这位家长朋友反映的该学生情况部分属实,这名学生是我校二年级二班的一名多动症儿童,属于随班就读学生,平常有一定攻击性行为。学校已协调该学生的母亲每天陪读,尽最大可能减少了该生的特殊行为,并由学校的心理老师定期给孩子进行心理辅导。

按照《义务教育法》及相关规定,智力水平达到70以上的儿童,依法享有随班就读的权利,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均无权开除或勒令其转入特教学校。学校一年来从未间断与该生父母的沟通联络,一直劝其回家集中治疗,但其父母坚决反对,目前学校仍在继续与其沟通协调。

我们同时也   学校和家庭本来是教育孩子两个最重要的阵地,是什么让孩子家长再一次选择了网上呼吁社会力量的   青岛市教育局在年2月11日出台了《青岛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加快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全面促进我市教育现代化,这是一个好政策,但是好政策没有好的执行措施。政策要求年3月底之前各区市要研究制定新一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至今教育局网站上没法查到具体计划。   如果没有校方的回帖,家长们都不知道这位学生是特殊教育的受益者,是一位随班就读生。那么问题来了,随班就读生在加入正常教学班级之前,其他的学生家长有没有知情权?   每个孩子都有受教育的权利,特别是对于一些残疾的,特殊的孩子。让他们进校园,是全社会的关爱。那么是不是有一个前提,这个孩子有没有能力与其他孩子和谐共处?是不是需要专业的、医疗的鉴定,证明孩子有合理的社交能力,退一万步来讲,这个孩子会不会给其他孩子带来不便,甚至带来危险?如果没有这样的鉴定,如果没有相应的筛选机制,这个政策的第一步就迈错了。   很不幸,宁安路这个孩子就这样堂而皇之地进入了一个班级,然后做出了众多、频繁的干扰课堂的行为,甚至出现了伤害其他同学的事情(学校的回复也证明了这样的事情属实),这已经脱离了这个政策的初衷。这个孩子来到这个班级,不但没有接受到好的教育,这里不单单指文化课的教育,还包括与同龄人相处、尊重友爱同学师长的社交教育,而且对别的同学正常的学习造成了干扰,对同学的人身安全造成了隐患。这样的孩子还能继续在这个班级里吗?他还能得到正面的、积极的成长吗?如果不能,为什么不先到专业的医疗机构控制病情?随班就读就没有退出机制吗?   特殊教育作为青岛市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级政府都很重视,学校也非常配合。事发所在的宁安路小学更是被媒体公开表扬过的典型,但这一个正面的典型模范学校,竟然没有应对措施。这里不单单指常规的应对措施,还包括应急处理措施。家校沟通以一个学校没有权利就能甩锅的吗?学校凭什么权利接受这样一个特殊教育的学生呢?   这样的局面大家都不想看到,不好的影响不但对学校不好,而且还会让领导负责人问责。消除影响的做好方式就是拿出具体的措施,特别是应急措施。千万不要再以随班就读生的教育权做尚方宝剑了。   望学校领导,教育局领导三思,在制定政策时,考虑全面一些。让各方参与者充分知情!!!做预案做好做细做到实处!!!对不符合特殊教育政策的学生及时妥当的安置。远程教育,送教上门,都是可行的政策,而且政策中提到了这是全免费的,市财政承担的。   高高在上不接地气的政策,哪怕出发点再好,也是执行不好的政策。也会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青岛市学深圳,赶深圳,其中的精髓难道不是把工作做到实处吗???

校方也再次做出情况说明:

  这位家长朋友反映的该学生情况部分属实,这名学生是一名多动症随班就读学生。学校已协调该学生的母亲每天陪读,尽最大可能减少了该生的特殊行为,并由学校的心理老师定期给孩子进行心理辅导。

  按照《义务教育法》及相关规定,残疾儿童依法享有随班就读的权利,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均无权开除或勒令其转入特教学校。学校一年来从未间断与该生父母的沟通联络,一直劝其回家集中治疗,但其父母坚决反对,目前学校仍在继续与其沟通协调。

  学校今后会采取更加细致的方法指导帮助该生妈妈及班主任老师加强管理,改善该生行为。请各位家长朋友多一份理解,我们共同帮助所有孩子健康地成长。

青岛宁安路小学

年9月12日

论坛网友也纷纷发表看法:

“多一些宽容理解关爱孩子成长的过程当中也要学会这些”“我觉的应该理解,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安全大于天,为了保护一个人的义务教育权利,却让其他40多名小朋友得不到安全保障,得不到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是学校的失职吗?”“事儿确实是这么个事儿,但是我告诉你如果可以把这个孩子送走,你以为学校领导能留着??呵呵。”“家长有责任,老师有责任,学校有责任,社会有责任。”“特殊群体应该是有一个特殊的教育环境,才能够接受到应该学习到的东西。”“特殊群体的教育应该找寻新的方向”“谁班有这个孩子都头疼”“天天干扰别的孩子学习生活学校就应该有理由让这学生到特殊学校去”“所有孩子都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力,残障儿童也包括在内,而且应该受到特别保护,这无可非议,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同意这个观点,这点从学生家长在孩子受到安全威胁的情况下,相信学校和家长做出安全保证,同意这名特殊学生在班里上课可以看出。现在孩子们的安全受到更严重的实质性威胁,甚至出现伤人情况,学校在不能拿出任何实质性措施的情况下,仍然坚持让这个特殊孩子上课,迫使其他孩子不能安全上课,是不是对其他孩子不公平?为保障某个人的受教育权而损害了其他大多数孩子的受教育权,是不是对这些大多数孩子不公平?我觉得学校不能以不损害特殊孩子受教育权为由,简单粗暴的搪塞学生家长,这是在损耗学校、教育局和青岛市政府的公信力,也体现了你们的工作能力!”“有理有据,这班孩子和家长都担当了教育前沿的马前卒,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的集中碰撞,尽快妥善解决,也是一种进步!”

对此你怎么看?

资料来源:青青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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