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面试人员名单 经现场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共人,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年7月12日至7月14日(3个工作日)。 面试地点及时间
1.面试时间:年7月17日 2.地点:宁安市第四小学 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方式 1.面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来进行,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以内。试讲教材详见附件2。 2.宁安市朝鲜族中学心理学岗位面试方式为案例分析。 3.报考宁安市朝鲜族中学地理、心理学岗位及宁安市朝鲜族小学体育岗位需进行双语教学(汉语和朝鲜语)。 4.宁安市幼教中心、宁安市朝鲜族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包括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7分钟以内,专业技能测试3分钟以内,弹唱、舞蹈(任选其一,表演内容、乐器及其他用具由考生自行准备),满分分别为60分和40分。试讲后直接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5.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打印准考证时间 请考生于年7月15日08:30至7月17日7: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相关要求 1.考生请详细阅读本通知及《面试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在年7月17日面试当日6:30分前到达考点,截止7:30分未到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进入考点前应接受工作人员查验“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收取健康承诺书原件(附件3)。 3.考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体温大于37.3℃,可适当休息后复测,仍不合格者,须经考点医生和疾控人员进行现场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按疫情防控有关程序,报宁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4.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考前14天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入场时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由卫生防疫人员进行健康评估后方可入场,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场。 5.考生进出考点、候考室要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生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6.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分组入座,并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接受监考人员核对。 7.考生若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笔记本等带有记忆性或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应及时主动上交,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等带有记忆性或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面试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8.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严禁佩戴带有明显标识性的饰品。 9.考生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 10.考生自备简单午餐及饮用水,用透明袋盛放。 具体通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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