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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调节土地级差收入、促进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的作用,引导土地使用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黑政规〔〕35号),现对我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土地等级范围做如下调整: 一、单位税额标准 大庆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幅度从20元/平方米至6元/平方米调整为20元/平方米至4元/平方米,分等年税额标准是:一等土地20元/平方米、二等土地18元/平方米、三等土地15元/平方米、四等土地10元/平方米、五等土地7元/平方米、六等土地4元/平方米。 二、土地等级范围 一等地:世纪大道、经二街、纬二路、学伟大街围合区域;世纪大道(经二街至学伟大街段)道路南侧、纬二路(经二街至学伟大街段)道路北侧、晚报大街道路两侧、经六街(纬三路至纬七路段)道路两侧、纬七路(经四街至经六街段)道路两侧区段内的临街第一宗地;昆仑大街、西柳街、西柳北街、滨州铁路、宁安街、聚贤街、华北路围合区域。 二等地:纬二路、晚报大街、经六街、纬七路、经四街、纬五路、纬六路围合区域(扣除一等地);世纪大道、火炬新街、纬二路、学伟大街围合区域;昆仑大街、华北路、聚贤街、宁安街、滨州铁路、中央大街围合区域;世纪大道(龙永路至铁人大道段)道路两侧(扣除一等地)、纬二路(火炬新街至学伟大街段)道路北侧、学伟大街(世纪大道至秀水路段)道路东侧、学伟大街(纬二路至纬十一路段)道路西侧、新潮街道路两侧、长春路(新潮街至新城街段)道路两侧、中央大街(庆虹桥至珠江路段)道路西侧、昆仑大街(西宾路至远望转盘道段)道路东侧、铁人大道(远望转盘道至世纪大道段)道路东侧、西宾路(昆仑大街至玉门街段)道路两侧、会战大街道路两侧区段内的临街第一宗地;卧里屯(安卧路、卧兴路、龙凤湿地、化兴路、兴化南街、化工路、化三南路及化三铁路专用线围合区域);铁人大道、南三路、化工二街、庆化路围合区域。 三等地:南一路、中兴南街、中兴北街、中宝路、学伟大街、纬十一路、中三路、庆虹桥、让通铁路围合区域(扣除一、二等地);龙凤大街(凤一路至龙十一路段)道路两侧、凤阳路(龙永路至龙凤大街段)道路两侧、龙华路(龙凤大街至外环东路段)道路两侧、铁人大道(南一路至南三路段)道路两侧、世纪大道(龙永路至阳光大街段)道路两侧区段内的临街第一宗地;喇嘛甸镇镇区范围。 四等地:红岗中心村(红岗北十一街、萨大路、红岗北十二街、环通化工开发公司西侧排水渠、杏四路、四厂培训中心西侧道路及北侧排水渠围合区域);图强村(南三路、和谐路、图强西二街、萨南公园西侧南侧道路、东方红路、大庆市外事服务职业高中东侧井排路围合区域);杏南(杏南南七街、萨大路、杏十一路、五厂作业大队西侧道路、杏十路、五厂东干渠围合区域);南三路、龙凤大街、龙十四路、外环东路、滨州铁路、凤鸣街、阳光大街、博学大街、生态大街、萨政东路、萨政路、北一路、庆虹桥连接线、让通铁路、杏二路、西一路围合区域(扣除一、二、三等地);大同区同阳路两侧以及同深街(同城路至同阳路段)两侧区段内的临街第一宗地。 五等地:萨尔图区、让胡路区、红岗区、龙凤区内扣除一、二、三、四等地;大同镇镇区内(扣除四等地);高台子镇镇区内;庆葡村(太二路、东外环路、西外环路围合区域)。 六等地:大同区(扣除四、五等地)。 上述范围内的用地,如同一宗地涉及不同等级标准的,按该宗地内城镇土地使用税最高等级税额标准收取。 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等税额标准和土地等级范围于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的通知》(庆政规[]2号)同时废止。
阅读链接: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编辑:老高不高制作:天磊监审:水妖 联系我们: 点击阅读历史文章 大庆取消退休人员生存认证● 大庆部分小区纳入改造计划,估算投资7.85亿● 揭秘:大商系百货店已由联营转租赁,称“不会影响商品品质”● 大庆将建农产品批发集散中心,九区批发市场何去何从?●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旧版(年版)《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看看有啥变化。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ninganzx.com/nasdl/852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