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7/12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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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通告

为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减少道路车辆不必要的流动,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及宁安市突发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按照宁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九号通告的决定,自年2月6日0时起,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辖区内实行车辆临时限制通行管理,具体解除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告。

一、限行车辆

1、非宁安市籍属车辆禁止进入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辖区。

2、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辖区内非宁安市籍属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确因急事需出城离开的,驶离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辖区后不允许返回。

3、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辖区内二、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二、限制进入区域

拖拉机站至振兴路限制进入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局址区域。

三、其他限制区域

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辖区所属各林场所,限行时间内,车辆不允许驶出,确急需驶出林场所的,需林场所党组织出具证明,由林场所党组织盖章、负责人签字,方可上路行驶。

四、不受限行车辆

1、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保障、应急救援、机要通讯、绿色通道运输、运输应急救援物资、邮政快递等车辆及运送突发重大疾病患者、产妇、殡葬等特殊用车。

2、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居民驾驶外地号牌车辆,需随身携带身份证,车内人员必须是本地居民,接受检查时驾驶人、同车人需出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驾驶人或乘车人为外地的,在本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的人员需出示工作证明(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或居住证明(到社区或派出所出具)等相关证明材料。

3、以上车辆及人员自觉接受登记、体温检测。

五、本通告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最终解释说明。

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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