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 依据《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文件要求,学校单体校区达到大校额的(小学、初中在校生人数超过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人数超过人),不再接收转入学生。学校单体校区未达到大校额,但所有班级均已达到标准班额的,不再接收转入学生。 宁安市学生人数在人以上的学校有:宁安市实验小学宁安市第四小学提示广大家长,上述学校不再接收转入学生。 特此公告! 宁安市教育体育局年2月26日更多消息点击进入 一图读懂中共宁安市委六届十次全会报告宁安市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用工信息宁安系?:感谢不回家的你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ninganzx.com/nasrk/691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