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4/2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利用信息网络发表侮辱性言论,

被依法惩处

年2月3日,黑龙江省宁安市公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新浪微博名为“夜郎”的宁安镇居民转发疫情新闻并发表辱骂性言论,累积阅读量达3万余条。公安机关对此警情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经调查,确认发布微博者为宁安镇居民吴某,于当日许将犯罪嫌疑人吴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犯罪嫌疑人吴某因年犯诈骗罪,被宁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因而对国家和政府心存不满,在新浪微博上发表3条辱骂国务院、钟南山院士的不当言论,分别达到、、次阅读量,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吴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依法处理。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本案中吴某某利用信息网络发表对国务院及钟南山院士等知名专家的侮辱性言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应依法予以惩处。

84岁的院士奋战在抗击疫情第一线,不分昼夜治病救人,团队捐出物资......居然还会遭到如此辱骂。

疫情当前,案例中吴某的行为,让人十分愤怒且无法理解。

当前正是万众一心、齐心抗疫的关键时刻,或许你不能冲在抗击疫情的一线,但做好自己,不添堵添乱。对于发布不当言论、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内蒙古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律师工作处供稿)

来源:内蒙古掌上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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