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说了没,咱们法院执行又出新高招了! 哎呦,怎么了? 申请人竟然把被执行人家的猪带回家了! 这事可真新鲜! 近日,宁安法院执行警务局接到了两位当事人申请,他二人申请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为同一人,标的共计13万余元。通过线上和线下的财产调查,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有猪舍和猪舍里的猪,而且猪舍没有房照无法执行,这可难为坏了办案法官。 宁安法院执行警务局局长郑林想到近期猪肉价格一直上涨,猪的价值高,何不用被执行人家中的活猪进行抵债。但执行活猪这一方式在执行中是极少见的,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思路决定出路,郑林局长抱着一线希望,多次来到地处偏远的北湖村,深入被执行人家中进行调查协商,经过与申请人刘某和李某的反复沟通,申请人最终同意执行活猪。 由于活猪具有特殊性,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反复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沟通,确保猪的健康、体重、价格等情况适宜。最终可供执行的成年猪总共六千余斤,猪款合计约十余万元,申请人刘某和李某高兴地把猪带回了各自的家中。 打官司不求人 宁安法院一直秉承着“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宗旨,在执行过程中主动创新思维,采取新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今后,宁安法院将继续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己任,与时俱进,服务于民。 ·END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ninganzx.com/nasxw/1201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