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衡水市第十一中学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第十一中学建设项目已由衡水市桃城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桃审招标核字[]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第十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衡水市第十一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衡水市第十一中学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衡水市桃城区裕华西路以北、昌盛街以西、规划路以东。 (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衡水市桃城区裕华西路以北、昌盛街以西、规划路以东,总建筑面积.06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合班教室、风雨操场、南北大门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计划工期: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02衡水滨湖志臻中学将建教职公寓!批文名称 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滨湖志臻中学教职公寓建设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批文文号 衡滨审投资能字〔〕号项目名称 滨湖志臻中学教职公寓建设项目项目单位 衡水沐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批复内容 项目占地.91平方米(约合.65亩),新建10栋11F/-1F住宅楼、4栋10F/-1F住宅楼、3栋8F/-1F住宅楼、2栋2F配套用房、1栋1F换热站、1栋2F养老服务设施用房、1栋2F幼儿园及3栋1F大门,总建筑面积为.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7平方米)。批复生效 年8月17日 03衡水三支渠地块动态维护方案!增加幼儿园!《中心城区XB-04、XB-07单元三支渠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方案》于年8月6日~年8月15日进行规划公示并听取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居民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了对于该规划调整的若干意见。现对居民反映意见汇总梳理后,统一回复如下: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年修正)、《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年修订)、《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年修改)、《河北省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本次控规动态维护。规划方案完成后,组织召开了专家技术审查会,原则通过。2、本次控规动态维护不涉及道路修改,宁安路的规划红线宽度、道路断面维护前后完全一致。维护前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用地面积没有变化,绿地总量保持平衡。3、本次控规动态维护按照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填补设施空白的原则,优先考虑增加了公益民生类设施,包括幼儿园、垃圾转运站、菜市场及停车场等。同时按照《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中关于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的有关规定,为方便周边居民生活,规划了部分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不涉及具体产业形态。4、现状用地范围内既有建筑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高新区管委会依法依规处置。感谢各位居民对我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8月20日 综合来源: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衡水滨湖新区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ninganzx.com/nasdl/9424.html |